【香港地区】银联 ‧ APITA, UNY及谷辰购物优惠
商户名称:
香港Unicorn Stores
商户类型:
02
国家:
亚洲.香港地区
适用信用卡类型:
01银联卡,手机闪付及银联二维码(卡号以62开头)
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结束时间:
2021年11月16日
折扣优惠信息:
由2021年11月3日至16日期间,凭银联卡于APITA, UNY及谷辰即日单一消费净额满HK$400,可换领HK$30现金券;或通过银联手机闪付或银联二维码即日单一消费净额满HK$400,可换领HK$40现金券。
折扣优惠使用规则:
1. 活动推广期由2021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 (下称「换领日」)。
2. 优惠只适用于卡号以62开头并附有银联标志的信用卡及借记卡(即ATM卡)(下称「银联卡」)、银联手机闪付(包括Apple Pay)及以银联二维码 (包括云闪付APP或其他支持银联二维码的手机应用程序)支付,惟香港及澳门指定发卡机构所发行之人民币银联卡除外。交易必须通过银联网络缴付,方可享用有关优惠。
3. 参与活动的商户包括﹕APITA、UNY(乐富店、元朗店、将军澳店)及谷辰 (下称「参与分店」)。
4. 持卡人在换领日凭银联卡于参与分店即日单一消费净额满HK$400,可换领HK$30现金券;或通过银联手机闪付或银联二维码即日单一消费净额满HK$400,可换领HK$40现金券。
5. 现金券的有效日期至2021年12月12日。逾期作废。
6. 现金券不可与其他优惠、现金券或礼券同时使用。
7. 每张消费收据及签账存根只可换领现金券一次。
8. 每张银联卡、手机闪付或手机应用程序银联二维码账户,每日限换领现金券一次,每人每日限换领现金券一次。现金券每日数量有限,每店可供换领的现金券数量不同,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9. 使用现金券后之余额交易必须通过银联网络缴付。每次交易只可使用现金券一张。
10. 持卡人必须于签账当日及换领时间内亲临同一参与分店之换领地点,届时按工作人员指示出示合资格交易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相关银联卡签账存根及与签账存根上的银联卡卡号相同之银联卡,或手机/ 手表内已加入合资格银联卡画面,或手机内支持银联二维码的手机应用程序之交易详情,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换领现金券。不可授权他人办理,收据逾期无效。
11. 银联手机闪付即以合资格银联卡绑定手机或手表内的钱包,并以该卡通过指定手机或手表在银联闪付终端机进行付款。持卡人须于付款时向收银员出示手机或移动设备内已加入的合资格虚拟银联卡,并成功以非接触方式付款,方可享有关优惠。
12. 银联二维码支付即以合资格银联卡绑定于支持银联二维码的手机应用程序内,并以该卡在银联闪付终端机进行银联二维码付款。持卡人须于付款时向收银员出示手机内选定之付款码,并成功通过银联网络付款,方可享有关优惠。
13. 本推广活动只接受参与分店发给持卡人之消费收据正本及签账存根正本。消费收据正本必须清楚列明分店名称及签账日期、交易金额及消费项目,而签账存根须清楚列明银联卡卡号、分店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持卡人签署(如适用),而手机/ 手表交易详情须清楚列明店铺名称、签账日期及交易金额,如未能于换领时出示银联卡卡号、分店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等数据相符之有效消费收据、签账存根正本及有效银联卡或手机/ 手表内之交易详情,或持卡人所提供之数据不全,不论任何原因,持卡人将不可换领现金券。
14. 签账金额按个别银联卡卡号计算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使用优惠券或现金券或礼券后之剩余金额)。持卡人所持有之不同主卡及附属卡之签账金额将分开独立计算。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签账。
15. 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以下交易所发出之分店消费收据,包括:购买APITA UNY或谷辰礼券、寄售商购物券、香烟、初生婴儿奶粉、APITA UNY e-shop 网上购物、入会费、 PITA Farmhouse工作坊报名费、Hakuyosha 洗衣券、Italian Tomato礼券及以分期付款或支付订金等付款方法购物、取消或退款交易。任何影印副本、手写及重印之商户消费收据及签账存根,恕不接受。
16. 签账交易不包括已取消、退款、伪造或未志账的交易及银行不时指定的交易。
17. 换领现金券时,工作人员有权复印持卡人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并登记持卡人之姓名、部份银联卡号码及签账存根上的数据作记录用途。持卡人于本推广活动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一概保密,但将交由参与分店工作人员作记录用途、内部行政及现金券换领资格核实及换领安排之用。有关个人资料将于推广期完结后一个月内销毁,如持卡人对是次推广有任何疑问,请于推广期完结后一个月内向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国际」)或参与分店提出。持卡人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关数据及明白所收集数据的用途。银联国际及参与分店之工作人员尽量确保所收集及/或使用所有个人资料会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处理。每位持卡人随时有权要求存取及修改其保存于银联国际的个人资料。
18. 所有用作换领现金券的消费收据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如有退货,须退回有关现金券。任何多于签账要求之签账余额不可享有其他优惠。
19. 现金券于送出后若有遗失、被窃或损毁,恕不补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取消、更改、转让或兑换现金。
20. 现金券不得兑换现金或转让,不设最低消费条款,不设找赎,并须根据打印于其正面及背面之条款及细则使用。
21.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银联国际及参与分店将实时取消其换领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并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换领资格而收回有关现金券之权利。
22. 银联国际并非所惠顾产品或服务之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产品或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3. 参与分店有权随时修改条款及细则、更改或终止优惠,毋须就有关更改或终止另行通知持卡人,亦恕不承担任何有关优惠或条款更改或终止所引起的责任。
24. 如有任何争议,参与分店保留最终决定权。
25.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如有差歧,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