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地区】银联 ‧「澳門銀河」冬FUN时尚汇购物赏

商户名称:
澳门银河
商户类型:
05
国家:
亚洲.澳门地区
适用信用卡类型:
01银联卡、云闪付App(卡号以62开头)
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结束时间:
2022年01月02日
折扣优惠信息:
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月2日期间,凭银联卡或云闪付App于「澳門銀河™」时尚汇购物中心签账满指定金额,即赏您高达MOP4,500购物现金券!
购物金额
| 「时尚汇」购物中心
现金券奖赏
| 银联签账
额外现金券奖赏
|
MOP/HKD 30,000+
| MOP 1,000
| MOP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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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HKD 60,000+
| MOP 2,000
| MOP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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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HKD 100,000+
| MOP 3,500
| MOP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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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及奖赏换领地点:「时尚汇」购物中心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店旁)/ 时尚大道东礼宾部(麦当劳旁)/翡翠大堂礼宾部(蚝吧扒房旁)
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日早上10时至午夜12时
折扣优惠使用规则:
1. 本「时尚汇购物赏」活动(以下简称「换领活动」)由新银河娱乐200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举办。
2. 此活动由2021年12月10日早上10时开始起至2022年1月2日晚上11时59分截止(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3. 活动期间,凡参加换领活动之顾客必须已登记成为银娱优越会、金门尊尚会、银娱贵宾会会员或银河娱乐集团(定义如下)员工。
4. 此活动参加者必须年满21岁或以上。
5. 活动期间,任何合资格顾客在「澳門銀河」时尚汇购物中心任何指定零售商店于同日消费合计满以下条款 5.1至5.3所述的购物金额,即可凭该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单一张收据或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最多两张收据*(每间零售商户仅限收据乙张)换领以下奖赏:
5.1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3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59,999元,可换领「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价值澳门币1,000元;
5.2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6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99,999元,可换领「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价值澳门币2,000元;
5.3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收据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10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价值澳门币3,500元。
6. 活动期间,任何合资格之银联用户使用卡号以62开头的银联信用卡及借记卡(下称「银联卡」) ** 或使用云闪付App 成功通过银联网络在「澳門銀河」时尚汇购物中心任何指定零售商店于同日消费合计满以下条款 6.1至6.3所述的购物金额,即可凭该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单一张收据或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最多两张收据*(每间零售商户仅限收据乙张)换领以下由银联国际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国际」)赞助之额外银联购物现金券:
6.1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银联之签账存根正本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3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59,999元,可换领银联购物现金券价值澳门币200元;
6.2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银联之签账存根正本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60,000元至澳门币/港币99,999元,可换领银联购物现金券价值澳门币500元;
6.3 单一张或两张由两间不同的指定零售商店即日发出的银联之签账存根正本合计消费满澳门币/港币100,000元或以上,可换领银联购物现金券价值澳门币1,000元。
7. 活动期间,顾客本人必须于星期一至日早上10时至午夜12时,亲临「澳門銀河」时尚汇购物中心其中一个下述之礼宾部登记参加此活动及换领奖赏。于晚上11时45分后购物的合资格的顾客可于翌日中午12时前在活动期间内换领奖赏︰
7.1 「时尚汇」购物中心欧珀大堂礼宾部(FENDI店旁);或
7.2 时尚大道东礼宾部(麦当劳旁);或
7.3 翡翠大堂礼宾部(蚝吧扒房旁)。
8. 合资格顾客需于消费当天到换领柜台出示以下物品以作奖赏换领之用︰
8.1 指定零售商店当天发出的消费收据,而换领银联购物现金券时需同时提供相应之银联签账存根正本及其对应之银联卡或云闪付App支付记录;
8.2 消费收据上所示之相应商品;
8.3 顾客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或可合理接受的旅游证件)正本;及
8.4 顾客本人的银娱优越会会员卡、金门尊尚会会员卡、银娱贵宾会会员卡或银河娱乐集团员工证。
9. 所有「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均受指定条款及细则限制。
10. 根据以上条款 5.1至5.3所述「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及6.1至6.3所述银联购物现金券均必须在2022年2月2日前使用。
11. 每张消费收据/销售发票只能作奖赏换领一次,及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12. 本公司恕不接受副本、不完整、毁坏、损毁、窜改或非换领奖赏当天所发出的消费收据/销售发票。
13. 本公司恕不接纳所有订金单据、信用卡签账存根丶手写单据丶重印的消费收据或于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消费收据以作条款5所述之「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奖赏换领之用。
14. 本公司恕不接纳所有订金单据、手写单据丶重印的消费收据或于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消费收据以作条款6所述之银联购物现金券奖赏换领之用。
15. 合资格顾客本人必须亲自换领奖赏,任何「时尚汇」购物中心零售商店店主或员工或银河娱乐集团(定义如下)职员均不可代任何顾客领奖。
16. 任何不完整或使用虚假资料登记将被本公司取消本次活动之资格。
17. 「时尚汇」购物中心任何零售商户的店主及职员均不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8. 银河娱乐集团员工可参加本换领活动。
19. 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影印、不完整、毁坏、损毁或窜改的购物现金券。
20. 所有购物现金券如有遗失、被盗或损毁,恕不获本公司回收、退款或更换。
21. 享用奖赏当天,顾客必须出示购物现金券正本及登记之身份证明文件。使用银联购物现金券之交易余额必须通过银联网络缴付。
22. 所有购物现金券不得转让、不得退款、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更改或换成其他优惠。
23. 「时尚汇」购物中心现金券及银联购物现金券只限于「澳門銀河™」官方网站 https://www.galaxymacau.com/zh-hant/offers/shopping/shopping-gift-voucher/ 列明的参与商店使用。
24. 所有购物现金券均不得转让或转售于他人使用。 如发现任何现金券被转让或转售,本公司将对出让/出售的人收取该现金券之门市正价或最优惠价(如适用,该出让/出售的人与其顾客及承接人将被取消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由本集团任何成员所举办的推广及抽奖活动。
25. 任何消费收据用于活动登记,该等收据所列的一切商品均不可退还于任何零售商店。所有用作换领现金券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经确认后会被换领处工作人员盖印,以示已成功换领。
26. 本公司保留随时在不另行通知及不作任何弥偿的情况下随时终止或取消此换领活动之绝对权利。此换领活动终止或取消之后任何顾客的消费将不可换领任何奖赏。
27. 如有对此细则及条款的任何争议,本公司保留最终裁决权。本公司有权随时修订或更改此细则及条款,并不作另行通知。
28. 此换领活动之参与者均请细心阅读此活动条款及细则之约束。
29. 参加换领活动的顾客特此授权本公司及银河娱乐集团辖下公司(统称「银河娱乐集团」)收集、 使用、储存、分析(无论在澳门或其它管辖区)顾客的个人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并为本条款所述目的以及餐飮、住宿及娱乐消闲服务及产品以任何方式,包括市场直销,处理该资料。 顾客许可银河娱乐集团将数据加密传输给任何经澳门法律合法授权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处理保管及分析。 为向顾客提供服务,本公司可能就我们向我们的员工、代理人、承包商、子公司、附属公司和第三方供应商就敏感资料的披露、收集和使用或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跨境资料传输活动行为另行寻求您的同意。 任何根据本条款及细则提供的个人资料,顾客均可随时作出取消、修改或更新并有权在接收电子或销售通讯时撤回顾客在此赋予的许可。 如有需要,请致电本公司客服热线+853 8886 1027。 更多有关我们资料运用的资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30. 本公司和银联国际不对参与的「时尚汇」购物中心商户所提供之任何产品或服务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31. 若本细则条款的英文与中文版本有差异,一切以英文版本为准。中文版本只作参考之用。
*任何购买 (a) 净足金/淨千足金产品;或 (b) 任何于指定零售商店购买之礼券、礼品卡或现金券,其消费收据不适用兑换此活动之奖赏。
**香港及澳门指定发卡机构所发行之人民币银联卡除外。